1、江苏省广告条例规定,广告必须具备清晰可识别性,以确保公众能够区分其广告性质。禁止以新闻报道或医疗资讯节目形式发布药品、医疗等广告,除非是出于舆论监督目的,否则公开商品或服务提供者的信息被视为广告发布。广告语言文字必须清晰准确,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。数字、标点和计量单位需符合国家标准。
2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告活动,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3、江苏省广告条例致力于规范广告行为,以确保其健康有序发展。该条例第一条强调其制定的目的,即通过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等法律,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,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,维护社会经济秩序,并发挥广告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。